经过共同努力,全行业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实现了速度、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行业发展进入新阶段。2010年,保险业保费收入达到1.45万亿元,是2005年的2.7倍,总资产突破5万亿元,是2005年的3.2倍。保险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我国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十一五”时期的五年,是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明显增强的五年,是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的五年,是监管体系日益健全、监管能力逐步提升的五年,是服务功能更加强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五年,是市场安全稳健运行、风险得到有效防范的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值得珍惜。
“十二五”时期,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环境继续深刻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多。综合判断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阶段性特征,既有难得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保险业将进入一个较快发展与矛盾凸显并存的新阶段。从国际环境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监管面临改革与重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将持续加强,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大国可以寻求更多发展和参与的机会。从国内环境看,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将在较长时间内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态势。社会财富和居民财富不断积累,将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创新社会风险管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民群众养老、医疗等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同时,应当清醒看到,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差,保险业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粗放经营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市场秩序不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依然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等。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快解决发展中的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下大气力推进保险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作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准确把握保险市场运行规律,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实现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风险为保障,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推进创新,加强改善监管,更加注重拓宽服务领域,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大力提升保险业综合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开创保险业发展的新局面。
“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科学发展是解决保险市场所有问题的关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是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加快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为基础,紧密围绕国家建设新农村、扩大内需、建设创新型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积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挖掘保险服务潜力,扩大保险覆盖面。紧密围绕国家改善民生目标,积极探索服务“三农”、参加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公共管理创新的新途径和新形式。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把消费者对保险的认可度、满意度做为衡量服务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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