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对重大疾病的定义进行测算,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白血病、恶性脑肿瘤、血友病、恶性淋巴瘤自付费用最高,需要慈善机构救助的资金额度也最高。
“但现实情况却是,现有救助资源分配存在结构性失衡,儿童大病救助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儿童救助领域。”高华俊说。
除此之外,慈善组织参与医疗救助的法律不健全,以及救助标准难以确定、救助内容单一、救助信息无法共享,也是慈善组织在当前儿童大病救助上面临的问题。前者导致一些医疗纠纷无法得到解决,而后者不但造成资源上的浪费,也加大了项目的执行成本。
高华俊建议,在此背景下,政府需要加强对民间慈善力量的重视,使政府与社会救助实现无缝对接,采取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对不能标准化的救助实施委托,建构儿童医疗救助制度的多元化运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与慈善组织救助的信息平台,从而打造大病儿童救助的新路径。
“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救治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患儿,确保他们不至于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放弃生命,这本应该是完善医保和救助体系的题中之意。
儿童大病救助现状报告认为,医疗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产品,政府需要明确主导地位,承担起儿童大病救治的主要责任。一方面,在各项医疗政策的制定中,要突出“儿童优先”的理念,加大对儿童大病的保障力度。同时,加大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对在政策覆盖后仍有支付困难的家庭予以救助。
“政府在医疗救助方面还有增加投入的空间。”报告显示,上海地区慈善组织在2009年投入医疗救助金额相当于政府医疗救助投入的31.3%。
报告认为,公立医院在儿童大病慈善救助中应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专家认为,医院首先应规范行为,杜绝过度治疗,并参与救助基金发起、评估病情、医疗审核等慈善行为。
对于救治大病患儿,报告建议,建立社会保障与慈善组织救助的信息平台,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国家医疗救助、慈善组织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并逐步形成“医疗救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国家医疗救助——慈善组织救助”的报销和救助流程。
高华俊表示,现在,儿童大病分别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目前正在试点的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等覆盖。但各个政策之间还没有实现无缝衔接,这也给患儿的实际医疗费用支付和报销带来了问题。
“当前,建立儿童大病救助综合协作机制迫在眉睫。”高华俊提出,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包括政府、公益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力量无缝对接的儿童大病救助平台,构建基于国家政策支持、政府财政扶持、公益慈善组织参与、社会各界资源介入的有效的儿童大病救助体系,实现社会的公平稳定发展。
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之所以儿童大病医保问题迟迟未解决,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相关部门对儿童大病认识不清,对于患病儿童的数量及所需治疗费用估算过高;另一方面则是医药价格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触动一些利益团体。
“事实上北京患大病的儿童连续几年从未超过300人。”以此推算,王振耀认为国家应该且有能力解决。
他说,14岁以下人口将近3亿,按每人100元计算,政府投入300亿元即可让全国儿童享受的医保达到北京水平,“解决大病儿童医保,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