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10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变化情况(亿元)。
201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九大行业增加值构成。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而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是,必须看到,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我国还处于初始阶段,很多产业问题还没有理清,一些企业的做法也不甚科学。这些都影响了文化产业的健康成长。一些地方一哄而上的“动漫基地”“文化产业园”等在热潮消退后,问题逐渐暴露:经济效益低,创新活力不强,有的投资者面临骑虎难下的境地。
文化产业的诸多问题主要症结在于人们没有真正搞清楚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问题,即培育具有自生能力的文化企业,这样的企业拥有一流的文化创意企业家,具有国际或国内知名的文化品牌,形成了成熟的文化商业化模式,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从而形成较强的国际或国内竞争力。只有出现了这样一批文化企业,我国的文化产业才能算真正发展起来。
加快转企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样化
北京的文化产业,国有经济比重过大。为了强化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必须吸引其他行业的企业、民营资本以及国际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
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我国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仍然较多,企业的主体地位不够明确。从北京来看,2008年,娱乐业、计算机软件服务业、广告业的企业法人单位就业达到了95%以上,但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艺术业、体育业的企业法人单位就业比例低于50%,反映出后者事业单位较多、偏重于公益性的特点。另一方面,北京的文化产业中,国有经济比重过大。2010年,私营企业占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总数的38.1%,资产占总资产的10.6%,收入占总数的15.2%。从北京市看,非公经济的单位数量占全市80%以上、就业占半数以上。北京市文化产业经济最为突出的特征是以中央单位为主。尤其是在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两个行业中,2007年中央单位数量均在本行业中所占比重超过50%,其中文化艺术业中央单位数量占60.1%,新闻出版数量占53.2%。
为了强化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必须吸引其他行业的企业、民营资本以及国际资本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努力实现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的多样化是各国政府的普遍做法。在美国,政府对文化的直接投入所占的比例正在不断减少,而通过立法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对文化进行捐赠和投资。目前美国的一些文化活动,私人、企业的投资额已经远远超过了政府投入。我国应允许其他行业的企业、股份制或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以资本为纽带,共同组建股份制文化企业。一些距离意识形态较远的领域,允许国际资本进入。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资本的国际化趋势十分突出。美国最大的电影公司哥伦比亚公司是由索尼控股的,美国著名的纪录片电视频道――探索频道是由澳大利亚的新闻集团控股的。
此外,还要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鼓励文化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和兼并重组。积极发展战略投资者,扶持文化创意企业上市融资,对上市企业给予奖励,从而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企业集团,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要着力进行品牌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积极打造文化企业品牌,形成品牌价值和竞争力。
破除体制性障碍完善市场化体系
目前文化市场是按部门、行业和区域分割的,使本应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发生断裂,导致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以新闻出版业为例,虽然部分国有出版机构已经转制成企业,但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尚未完全改变,造成管办不分,出版单位缺乏活力和市场敏感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对于日趋活跃的民营出版机构,因出版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原因,目前主要靠购买书号运营,造成其经营行为大多处于灰色状态,不敢浮出水面。
又如,动漫游戏业主管部门涉及文化、广电、新闻等多个部门,分头管理,责任分散,缺乏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和平台,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和制约了行业发展。为了解决这些制约因素,中央和地方应尽快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专门机构,对国有文化资产进行重组盘活,加强对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利用资源优势,积极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中小企业
民营文化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机制灵活、成长潜力大,应成为文化产业的活跃力量,但是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会遇到很多困难。
从发达国家经验看,文化产业不同于传统产业,很多都是灵活、富于创新的中小企业,如独立工作室、时装设计公司、小型文艺公司、数码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等,这些企业只适合以民营企业的形式存在和发展。在发达国家,整个文化行业的增长主要依靠私营的中小企业。因此,增加政府对民营文化企业投资力度,吸引大量民间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中小企业,是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环节。
民营文化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这些中小型企业从创意到理念,从构思到产出往往是由少数几个人甚至是一个人完成的,不需要很多投入,但能对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企业机制灵活、成长潜力大,应成为文化产业的活跃力量。但这些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例如,即使手中有好的项目,因为难以获得金融机构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形成发展瓶颈。此外,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等部分文化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民营企业进入这些市场难度大。
政府对个人和私营企业的支持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英国针对私营文化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缺少资金、研发投入不足、无力开拓海外市场等问题,积极支持那些有创新能力的个人或私营企业,为其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以免埋没了许多创意构思及商机。
因此,政府应该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在行政审批、财税支持、资金援助、金融服务、咨询建议、知识产权保护、技能培训、网络服务和场所等方面进一步提供优惠政策并细化操作,同时放宽市场准入,使民间资本在进入领域获得均等的机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创作、制作和交易市场,尤其考虑扶持那些有明确商业模式和发展规划前景的中小企业,还要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中介机构、行业组织的作用。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