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
2004年 (2项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抑制房地产过热的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 (6项政策)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涉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 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 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5年9月,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产信托
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缴纳个税
2005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个人买卖二手房,须缴纳个人税。
2006年 (11项政策,调控从指导意见转向可操作性)
2006年4月27日,房贷利率再次上调
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的银行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到6.39%。
2006年5月24日,国六条出台,新一轮调控大幕开启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一是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二是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是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型住房需求过快增长;四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五是加快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 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六是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出台限制套型90/70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人称9部委15条,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而且再套型面积,小户型比例、新房首付比例等方面做出量化规定。
2006年5月31日,国税总局出台二手房营业税政策
《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政策。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2006年7月6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发布预售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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