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下午,微博认证为李小璐、贾乃亮经纪人的郭洪波发表一封“致王中军王中磊先生的一封信”。该文中指出,自己已经被华谊兄弟人事部“开除”,并注销股权。原因是因为私自带了某位艺人。
根据相关新闻显示,郭洪波在离开华谊兄弟之前,一直在负责打理杜淳的演艺事务。而在10月16号,杜淳曾发表微博称:“被好艺人带出来的经纪人并不一定是真的有能力。盲目的自信和自负,只会让自己摔的更狠。”疑似暗讽郭洪波是因为自己事业的进步而成长起来的,也使很多人认为杜淳此举有不满经纪人偏心贾乃亮的嫌疑。据悉,郭洪波在离开华谊之后,并不会放弃与贾乃亮和李小璐的合作,而夫妻二人目前的工作也暂未受到任何影响。
据消息人士透露,杜淳此次发飙,与未能参演公司电影有关。原本和冯小刚搭档出演新电影的是杜淳,不料半路空降了个吴亦凡,对凭借电视剧为华谊立下汗马功劳的杜淳来说,这个电影机会他十分看重。目前,杜淳、贾乃亮夫妇,以及郭洪波和华谊经纪部联合总裁刘韬,均未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郭红波微博原文如下:
亲爱的老板(如果我还可以叫您老板的话):
首先恭喜您终于如愿以偿拍下梵高先生的《雏菊与罂粟花》。3.77亿!有多高?有多厚?加起来可以绕地球多少圈?实在没概念,也不敢想象。但不管怎样,实现梦想,天遂人愿总是一件美好的事,所以还是要恭喜您。可您知道吗?有多少人努力了,奋斗了,播种了,施肥了。。。该收获了,却夭折了。。。
我是您看脸认识,却叫不上名字的众多员工当中的一个前员工,之所以叫前员工,是因为我10月31号刚刚离职,离职很正常啊?那好,我是10月29日突然接到集团人事电话要见面聊,聊完了通知我2天后就离职,那也很正常啊?那好,我的职位是艺人总监,我每年过手的艺人签约合同流水在一个亿以上,每年给公司赚一千万到一千五百万。。。不正常了吧?不符合公司正常程序了吧?那好,我再告诉你,我离职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1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其中有一条写着以下十几个人员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所以股权注销,而我就是那十几个人当中的一个。。。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说不心疼钱是假的,但更多的因为心寒了。心寒于为什么要跟我玩时间游戏,心寒于为什么要跟我玩躲猫猫。。。
记得那天人事姐姐把我叫进办公室说,红波啊,你是老经纪人了,也算是华谊的功臣了,所以我们就不绕圈子了,开诚布公得说,你是不是单独带***演员,单独给你钱啊?我说是啊!她说为什么啊?我说因为他签约华谊3年,一步步从无到有走到今天这样一个中国电视剧一线位置,他付出了很多努力,但现在需要公司支持给电影机会再上一步的时候公司不给,而他又恰好合约到期,所以我们暂时就不续约了,但毕竟合作3年,相互已有感情,况且他现在也不想找其他团队,还希望我们来继续带他,所以我跟我领导说了,他现在发展得这么好,我们继续带他,等有一天公司看到了他的价值找他拍戏的时候,我们近水楼台先得月,又有感情基础,再签回来,多好!况且这段时间我和我的领导在社会上也找了很多演员,先不说和他这个级别一样的肯定会跟你谈什么公司必须承诺每年一部电影什么的,就连比他还差了好几个位置的,都会和你聊什么现在也有很多公司找我啊,人家都承诺了我什么什么,你们华谊能承诺什么啊?况且外面现在都传言华谊体制有问题,各部门都是独立核算,经纪公司更是严重缩水,公司不给自己演员机会,演员大批量流失,到期就走,从最多时候的一百多个,到现在的四十多个。。。所以姐姐,现在签演员多难啊,与其挖空心思到外面找,为什么不把身边的先维护好?记得王中军先生有次在高管会议上说过一段话我特别认可,他说华谊年利润五亿,经纪公司顶多支持几千万,毛毛雨,但为什么我还那么看重经纪公司?因为无论是华谊拍电影还是华谊拍电视剧,很多公司都可以效仿,只要我有钱,就可以请最好的编剧,最好的导演,最好的演员,最好的班底,肯定能拍出最好的作品,现在这种公司很多不都这么干嘛,以前华谊独大,现在三足鼎立。但我知道,你再有钱,你培养个周迅出来!黄晓明出来!李冰冰出来!不敢说不可能,起码相当难,所以艺人才是我华谊的核心竞争力!(虽然这些人现在也都离开了)所以姐姐,我带了这么多年艺人,我太了解艺人的想法了。对于一个不缺电视剧的演员来说,人家签华谊图什么?不就是图华谊的电影吗?你给我电影机会,我再上一步,我给你赚电视剧的钱,大家各取所需,合作嘛,哪能只是一方一味索取或付出?否则人家还不如自己出去单干好了,现在多少人就这么做了,形成了趋势,所以经纪公司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以前我在公司高管年会上也当着很多人的面提过,但被领导训斥一番,说电影并不是人人都能适合演的,再说,也别光盯着华谊一家,也可以去其他公司抢机会嘛。。。我心想,我明明有妈,为什么要去吃别人的奶?况且,人家为什么要给你奶吃?除非你是***,但你还没到那个位置!。。。我领导也同意了,也和王中磊先生沟通了,他们双方也达成一致了,所以我才带的啊?结果人事姐姐说,我不知道啊?你有证据吗?证据?什么证据?比如说字据!字据?这还要写字据?当然啦,口说无凭!我说公司那个组的***演员也是这样的合作形式,大家也都知道啊!别人我不知道,也不管,咱们就说你的事!红波,你都工作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这么幼稚?你不知道凡事都要有证据吗?你为什么不让你的领导给你写个字据,证明他同意你这样做?我说。。。我也不知该怎么说,这真的还要写字据吗?。。。人事姐姐说,好了红波,你说的呢我都了解,我呢不管别的,就光凭你做为华谊的员工却私自在外面带演员这一点,公司就可以开除你,你看你是让公司发公告还是你自己辞职?此时我才明白,哦,原来他们已经早就商量好了,原来他们早就做了个套让我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好吧姐姐,如果非要这么说的话,我换位思考,站在公司角度上我确实做的不对,这样也会给其他经纪人造成不好的影响,我辞职吧。那好,就截止到后天31号吧!这么快?好吧,原来哪里都不是家。。。。
思绪浑乱,我手写我口,我口说我心,我一定是做错了,但仅仅只是我做错了吗?就好比那幅《雏菊与罂粟花》并放,凡事都有两面。。。
亲爱的老板,您的梦想是要建造娱乐帝国,没有家?哪有国?。。。何为家?心之所属。谁的心?员工的心,艺人的心。。。
我天真得认为凡高先生的《雏菊与罂粟花》上应该有我的一点小小小小得不能再小的一小点点贡献之墨,这样,夜深人静您对画自赏时幸许能感悟点什么。。。
敬!
郭红波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