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屋面光伏项目施工磋商公告,项目工期30日历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屋面光伏项目施工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屋面光伏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九通盛达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屋面光伏项目施工
2.2磋商编号:NXGZ4-24-06-345/G
2.3采购范围: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屋面光伏项目施工,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洁单内的所有内容。
2.4施工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2.5工期:30日历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到2024年7月3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
(1)请于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到2024年7月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领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天源财汇中心C座十四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
6.2磋商地点: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天源财汇中心C座十四楼)评标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原标题:垃圾发电+光伏!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屋面光伏项目施工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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