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安徽省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为36005.03万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高限价如下:
(1)月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06.03万元/月;
(2)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单价为:314.70元/吨;
(3)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单价为:168.00元/吨。
特许经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一)、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维(以下简称子项二)、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及运维服务(以下简称子项三)。
据悉,凤阳县人民政府授权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凤阳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凤阳县全域垃圾分类及综合处理一体化服务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组建的项目公司签属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为10年(含建设期),其中:子项一分期建设,一期(示范片区、示范村、县城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基地等)建设运营期10年;特许经营期第2年前(即2025年前)完成二期(县域全覆盖期)的建设工作,建设期0.5年,特许经营期的第0.5-第1年为过渡期,二期建设与一期运营交叉实施,二期运营期9年;子项二建设期0.5年、运营期9.5年;子项三建设期0.5年、运营期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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