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面建议:中国与中亚国家要达成农业经济合作的总体框架协议;确立新疆在与中亚农业经济合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东联”在新疆农业经济“西进”合作中的作用。
(一)中国与中亚国家要达成农业经济合作的总体框架协议
中亚国家在农业经济的不同领域有较大差异,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如中亚各国在养蚕业、棉花种植和粮食生产等都有各自优势。这些优势促进了中亚国家与中国(新疆)在不同的农业经济领域展开合作,共同发展,也带动了农产品贸易额增长。另一方面,中亚国家与中国(新疆)的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农业经济活动越来越多,涉及的农业经济事宜也趋向复杂化。这些迫切需要一套完善的双边农业经济合作的总体框架协议,函盖农产品贸易、农业技术合作及农业投资等,以保证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的农业经济合作持续健康的发展,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
(二)确立新疆在与中亚农业经济合作中的主导地位
新疆作为中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有着极好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等,还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些优势促使新疆应承担中国与中亚农业经济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新疆是中国内地与中亚贸易往来的走廊,新疆也是面向中亚的商品流转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国家也希望通过新疆与中亚经济合作促进新疆经济发展。这些决定了新疆在中国与中亚农业经济合作中的主导地位。
(三)充分发挥“东联”在新疆农业经济“西进”合作中的作用
近些年美国与中亚关系渐近、俄罗斯仍视中亚为其影响范围和欧州及韩国与中亚不断加强的贸易往来。这些都对中国与中亚贸易往来产生强有力的竞争。新疆在与中亚的农业经济合作中必然要倡导“技术先进、内容丰富”,新疆虽然在农业经济的某些方面具有技术优势,但不具备综合优势。新疆需要“东联”内地,与内地展开广泛的农业经济合作,尤其是承接农业技术的转移和孵化。新疆农业专家要与内地农业科研学者共同展开对新疆及中亚农业资源的研究和农作物种植培育的技术创新。新疆农产品及农业资料的生产要与内地农业企业展开技术合作,共同建立新产品研发基地和制造基地,要达到农产品和农业资料不仅新疆本地化还要中亚化,积极支持新疆农业经济“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