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支持重点开发区域更多地吸纳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转移出来的人口,同时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
《规划》提出,要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劳动者更加充分就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鼓励城市化地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居住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权益。
江西支持重点开发区域更多地吸纳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转移出来的人口,同时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降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居民个人申请迁入重点开发区域的条件。对承接较多人口转移的重点开发区域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同时,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鼓励居民通过工作、学习、安置等途径迁往重点开发区域,同时鼓励居民向区域中心城镇集聚。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跨区域转移就业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类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