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海洋专家咨询团、设置能联系海洋机关和涉海民间组织的协商机构、开辟使公民意愿和实际情况得到充分表达的制度化渠道(如听证会、咨询会),来提高海洋决策参与者的代表性和多样化,为海洋行政机关的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实现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面对海洋政策运行中的问题,采取措施纠正政策运行中的偏差成为当务之急。纠正措施多种多样,加强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制度建设、探索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实施机制是重要方面。
(一)运用利益整合机制。美籍加拿大学者伊斯顿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作有权威的分配”。而公共政策的运行过程中,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政策的执行者以及目标群体等组织和团体中,都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和愿望。如果公共政策涉及的各方利益较为趋同,政策运行就比较容易。反之,运行阻力就会相应增大。因此,要想政策得到有效运行,就必须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因素,为政策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从纵向看,海洋政策是一个自上而下、由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由抽象到具体的垂直政策体系;从横向看,海洋政策牵涉到多个行业、多个部门。利益整合机制就是针对海洋流动性、整体性等特性和海洋开发利用的多行业性、彼此关联性等社会特性以及海洋行政管理中各类政策间的矛盾提出的一种制度安排和解决思路,既对海洋资源、环境和权益等各方面的具体政策在内容上实现统筹协调,又要求不同层次的海洋政策在目标和任务上紧密相连。
(二)严格监控机制。在公共政策执行的实践中,大量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策执行监督控制机制的不完善。
当前,广东海洋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不仅存在着制度上的缺失,也缺乏专门监控部门和严格控制规程,从而引起海洋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弹性增大,导致海洋政策在制定中难以达到科学的要求。建立海洋政策有序运行的监控机制,就是要通过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以避免海洋政策制定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专断性,并保证海洋政策在执行中不发生扭曲。
(三)扩大民主参与机制。政策运行的复杂性主要是由政策所指向的目标群体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海洋政策能否产生好的效果,除了取决于海洋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海洋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度外,公民的支持程度也是重要决定因素。“政策主体一般可以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参与政策制定、执行、监控、评估的个人、团体和组织”。因此,公民也应是海洋政策的主体。提高公民支持程度的一条重要途径就是扩大深化民主参与机制。通过建立海洋专家咨询团、设置能联系海洋机关和涉海民间组织的协商机构、开辟使公民意愿和实际情况得到充分表达的制度化渠道(如听证会、咨询会),来提高海洋决策参与者的代表性和多样化,为海洋行政机关的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实现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总之,政府与海洋的关系在于运用公共政策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生存环境和条件、稳定的海洋秩序以及持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成员必需的社会福利。这无疑是现代海洋管理中绝大多数政府的最高目标,这也同时构成了政府与海洋的必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