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通报,2013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46件,审结269件,同比分别上升145.07%和265.79%。而破产企业债务总额达到1595亿余元人民币,比2012年的243亿元增长了近6倍。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章恒筑介绍,尽管企业破产案件大幅上升,但通过简易审的推进,审理效率也有很大提高。瓯海法院适用破产简易审40天审结一倒闭16年的“植物人”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建德法院在42天内审结雪虹家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2008年至2013年,浙江法院共对57家企业及其318家关联企业的案件实施集中管辖,共受理相关案件8285件,已办结8039件,涉47家企业的案件全部审执结完毕,其中7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19家企业破产重整,14家企业由政府处置或其他企业接管,7家企业停止生产。“这为涉诉企业维持或恢复正常经营创造了条件,从而尽量避免了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区域性风险。”章恒筑表示。
在浙江破产案件审判中,温州备受关注。2013年,温州的破产案件受理数量和审结数量分别为198件和153件,均创新高。数字上,温州的破产案占据了全部案件的半壁江山。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介绍,温州法院在破产审判过程中,针对涉案企业资金链的紧张程度、债务类型、债务人群体、企业偿债能力、企业发展前景等不同因素创造性地采取了司法重整、清算、协助重组等多种不同处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