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称,“限期整改期间,除国务院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救灾等涉及重要民生的急需建设项目用地外,暂停对限期整改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与审批,同时暂缓受理建设用地预审,”
该公告还具体指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违法违规征收集体土地7800亩建设物流园区,其中耕地1036.57亩,并违法占地417.8亩建设政府办公楼;安徽省太和县肖口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委会非法批地和违法占地894.43亩,太和县政府违规出让土地且整改不到位;
河南永城市违法占地1,201.92亩,其中耕地1099.93亩,并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近1.29亿元。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未按照国务院规定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2012年以来30个批次征收土地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涉及资金1148.59万元;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违法占地89.37亩,被征地农民2100人、社保资金1890.1万元未落实到位,未落实征地安置留用地159.63亩,闲置土地1080.75亩处置不到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规划建设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园区规划用地中约2.2万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征收集体土地3.4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