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发布后,福建省9日正式出台《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环保部门督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到2015年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到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
目标
可吸入颗粒物
浓度降5%以上
《细则》明确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全省将在三年内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到2017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其中:厦门、莆田、南平下降2%以上;福州、泉州、宁德下降4%以上;漳州、三明下降6%以上;龙岩下降15%以上。在此基础上,福建省还计划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的天数比例明显提高。
举措
工业污染: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
要实现上述目标,福建有何举措?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首当其冲,从今年起,全省将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防治更是重中之重。
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外,各设区城市建成区将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5年,基本淘汰燃煤炉窑集中区和工业园区内燃煤炉窑,确实无法淘汰的,必须按规范建设投运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户外扬尘:严厉打击垃圾露天焚烧
对于城市生活来说,户外扬尘更是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对于这种面源的污染治理,福建省提出严厉打击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建筑施工严禁敞开式作业,须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应进行地面硬化。
针对餐饮业的油烟污染,今年各地城区餐饮业将迎来综合整治,环保部门计划督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对于尘土飞扬的渣土车,今年年底前要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也会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机动车尾气:非绿标车限行范围扩大
关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治理工作也将持续进行,2015年福建省将全面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不仅如此,全省各地将扩大非“绿标车”的限行范围,到2015年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排放标准或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及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不得转入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油品使用上,到2017年年底前,福建省机动车将全部使用符合国五标准的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