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专员办紧紧围绕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工作转型的思路,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深化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财政支出监管职能。
一、 关口前置
为实行财政支出监管超前化,提出了尽早谋划、提前介入,理顺关系、服务监管的工作要求。针对财政支出种类的不同,特别是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日常审核,天津专员办前移监管重心,从审批前环节入手,加强服务指导,将服务与监督有机融合在一起。如在国储物资审核中,依据季度末报送审核资料特点,提前对申报资料中所涉及的新的变化、新的要求与承储企业进行及时有效的交流并督促其资料报送的及时性,确保了出具审核意见的时效性。
二、过程监控
一是建立并完善基础数据,根据财政支出种类,分别设置了《项目主管单位及中央拨款项目基本情况表》,力求从15个方面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中央投资项目跟踪核实调查表》,积极从七个方面对55个问题进行过程监控。二是推进重点项目追踪。对计划检查任务未能涉及的重点项目进行梳理,选取部分项目进行跟踪调查。以探索丰富事前、事中控制的方式方法。三是采取不定期的审核检查,针对不同的项目,审核检查内容侧重点有所不同。在对中央林业资金的监管工作中,通过对过程的全面监控,发现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闲置、资产流失、建设延期、完工未即时办理竣工手续、资金挪用等多项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林业主管部门。
三、 追踪问效
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在上报财政部或下发处理决定的同时提出相对应的整改意见和规范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有效提升自控能力,及时整改。并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对问题进行全面清查,以点带面,达到支出监管的全覆盖。同时协同地方财政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或通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