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市经信委会同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人力社保局和银监局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先后分两批对纳入本市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9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现场核查,这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本市提前完成了今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确定的淘汰炼铁(烧结)落后产能140万吨、水泥落后产能229万吨的任务。
为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市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按照“谁的企业谁负责”的原则,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区县和企业,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定期检查,限期完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和市级验收,及时掌握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拆除进度,确保落后设备、生产线按期完成拆除。纳入今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分别是津南区的1家钢铁企业和滨海新区、东丽区、津南区、蓟县、建材集团的8家水泥企业。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本市把好投资项目的准入、用地、环保、用能等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工业布局的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或核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严格限制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