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晚,多家山西煤炭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山西省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新政策对煤炭企业的潜在影响有限
1)该政策对煤炭公司利润总额将有正面影响,但对现金流会有一定负面影响。
目前,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计提标准为按原煤产量每吨人民币10元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计提标准为按原煤产量每吨人民币5元提龋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不同,这两项保证金和发展资金并非是政府收取,而是企业计提自用,计入企业生产成本。根据各公司公告,该政策对2013年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兰花科创3450万元,潞安环能2亿元,阳泉煤业1.8亿元,山煤国际4000万元,大同煤业2.02亿元。但由于利润总额增加,各公司将多缴纳所得税,因此现金流将会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2)政府出台政策控制煤炭产量才是对行业的真正利好。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措施的通知》从短期、中期、长期提出了促进煤炭企业发展的20条措施。但我们认为这难以扭转目前国内供需失衡的格局对煤炭企业造成的困境。在我们看来,政府可以真正缓解煤炭企业的困境的措施包括:i)通过提高安检力度来限制煤炭产量;ii)控制资源整合矿的投产进度来控制煤炭产量;iii)政府减少收取可持续发展基金(目前动力煤18元/吨,无烟煤和炼焦煤23元/吨),切实减轻煤企负担。
我们依然看好具有高利润率、良好管理以及较快产量增长的公司,目前相对看好的煤炭公司为兰花(强力买入)和潞安(买入)。
主要风险
下行风险:中国经济复苏力度低于预期,导致煤炭需求下滑。上行风险:国家出台扶持煤炭行业的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