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1、金融部门运营与管理机制的不健全;2、经营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低,增加了融资的难度;3、内蒙古地区存贷款总量小;4、鄂尔多斯资本市场不发达;5、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
(一)金融部门运营与管理机制的不健全
鄂尔多斯地区的金融机构放贷额度较少,大量资金逆向流动或沉淀、滞留,造成信贷投入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部分资金被邮政储蓄“抽走”。鄂尔多斯地区邮政储蓄存款余额每年在36多亿元,占鄂尔多斯地区金融渠道融资总量的近30%。2008年鄂尔多斯地区邮政储蓄存款余额38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13%。二是部分资金被国有商业银行“筛掉”。改制后的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意识增强,“惜贷、慎贷”明显,贷款的市场份额减少。三是部分信贷资金由于金融生态不理想而沉淀。鄂尔多斯地区的很多旗县被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基本不发放贷款。2008年鄂尔多斯地区除“东胜、伊旗、鄂旗”以外地区的各项存款余额占全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45.5%,占当年存款增加额的41.1%,但没有相应比例的贷款投放。2011年鄂尔多斯地区商行新增贷款只占当年新增存款的75%,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基本不发放贷款。
(二)经营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低,增加了融资的难度
目前鄂尔多斯地区中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而且小企业又占绝大多数。据调查,企业规模在5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所占比例占17%,企业规模在50-500人的中小企业比例占45%,而企业规模在500-2000人的企业占54%。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品结构不合理、附加值低,生产的产品中特色产品知名产品少,企业组织水平和产品水平薄弱,产品竞争力差。技术装备弱,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方面还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家族式”企业多,以多元化投资为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少;分散经营的多,集群化发展的少;资源型初级产品多,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少。这些问题增加了鄂尔多斯地区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三)内蒙古地区存贷款总量小
利率调节缺乏市场化机制,严重制约银行对中小型企业的贷款积极性。
从表1中看出,2011年内蒙古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是12063.72亿元,在西部10个省区中排名第五;2011年内蒙古储蓄存款余额是5450.75亿元,在西部10个省区中倒数排名第四;2011年内蒙古贷款余额是9730.00亿元,在西部10个省区中排名第五。内蒙古存贷款的蛋糕没有做大,中小企业融资必然受到不利影响。
内蒙古与周边地区金融存款对比表 (单位:亿元)
西部省区 |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
储蓄存款余额 |
贷款余额 |
内蒙 |
12063.72 |
5450.75 |
9730.00 |
广西 |
13527.97 |
10032.62 |
10646.43 |
重庆 |
12482.95 |
6621.72 |
8322.90 |
四川 |
33380.83 |
13317.19 |
21562.07 |
贵州 |
8742.80 |
6722.70 |
6841.90 |
云南 |
15356.86 |
6654.87 |
12114.59 |
西藏 |
1662.50 |
204.45 |
409.05 |
陕西 |
18914.52 |
10526.30 |
11719.80 |
甘肃 |
8394.04 |
4250.03 |
5468.81 |
宁夏 |
2848.26 |
1282.21 |
2747.07 |
数据来源:鄂尔多斯在线网、政协办公厅、银行统计、人民日报等。
(四)鄂尔多斯资本市场不发达
鄂尔多斯市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弱化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截至2007年上半年,鄂尔多斯市共有7家上市公司,股票(含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募集资金67亿元,其行业分别是煤炭、能源、公共事业、冶金、商业、食品加工、酿酒、纺织、制糖和建材等,均为鄂尔多斯市的优势和支柱产业。但是鄂尔多斯地区的中小企业还没有得到资本市场的有效支持,更没有形成规模。
(五)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
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风险控制等方面政策措施仍未明确,有效的行业管理尚未形成,监督管理不到位。就鄂尔多斯市而言,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明确由哪个部门行使对担保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因此,区内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存在审批、监管部门地域不统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