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坚持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农牧区综合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牧区生活环境质量。各地乡镇根据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中。今年新增的24个乡镇,均通过自愿申报,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层层推荐、优中选优,顺利通过了环保部复核。
环保部日前公布2011—2012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内蒙古24个乡镇榜上有名。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56个乡镇获此殊荣。
近年来,内蒙古坚持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农牧区综合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牧区生活环境质量。各地乡镇根据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中。今年新增的24个乡镇,均通过自愿申报,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层层推荐、优中选优,顺利通过了环保部复核。
据介绍,全区入选“国家级生态乡镇”榜单的56个乡镇,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7个盟市,仅呼伦贝尔市就有35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