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引导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减少餐饮浪费,促进粮食节约和保护环境。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有关要求,在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收费政策实施以来,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一、坚持高位统筹,全面系统推进改革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以绣花功夫、“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北京实践”,在市级层面先后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研究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改革工作,明确工作总体思路和实施步骤,加强顶层设计,确保计量收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北京市各部门密切配合,同心同向发力,全面系统推进收费改革工作,同步出台《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价格调整与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统筹推进,提高运输处理服务质量,促进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三是实施智能化监管。北京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托卫星定位、电子运单、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实施非居民厨余垃圾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发“排放登记”和“运输单位登记”两个小程序,方便各区组织开展非居民单位排放登记、运输单位基础信息登记等基础工作;提供厨余垃圾收集容器身份识别标签及编号,将称重数据随垃圾身份信息上传信息系统,供产废方确认,建立交易场景。
二、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改革方案科学可行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2020年,组织开展相关运营企业成本监审,广泛进行社会调查,组织召开餐饮、物业、运输、处理等不同层面企业座谈会和现场调研7次,对396家餐饮企业、12家运输企业和8家处理企业进行收费情况和承受能力调查,获取大量一手材料,为后续收费改革方案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政策研究过程中,积极听取行业、收运处理企业、产废单位及专家学者意见,深入分析、测算收费管理政策调整影响,开展为期1个月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活动,通过网上反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方案。综合各方建议,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控制了调价水平。规定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为300元/吨,并自2022年9月30日起,实行定额管理和差别化收费政策。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
三、注重建立机制,发挥价格激励约束作用
一是激励约束并重。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改革的立足点是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在制度设计上,对实施定额管理的非居民单位执行差别化收费。实际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实行加价,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引导非居民单位更好地进行垃圾分类、加装控水控杂设备、倡导“光盘行动”、合理配餐等,推动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提质。
二是分步分类实施。非居民厨余垃圾实行定额管理和差别化收费,是一种管理方式上的创新。按照国家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务实可操作的原则,差别化收费政策先公布后实施,为市场主体留出适应调整期。同时在实施范围上,先对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其他非居民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
四、注重依法合规,收费调整过程公开透明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成本监审、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过程中,主动公开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成本、收费调整思路原则等内容,提高信息透明度,争取社会理解。征求意见结束后,及时公开社会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回应社会关切。工作程序的依法合规,为收费调整方案的出台实施提供了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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