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宣布要延长15段高速路的收费年限,引起社会广泛讨论。近些年,延长高速收费的声音不绝于耳,下面我们来看看哪些高速收费年限高的惊人。
京石高速收费42年
京港澳高速,原名京石高速,全长45.6公里,起点为北京西三环的六里桥,终点是房山区琉璃河。1987年起,这条公路开始收费,成为北京市第一条收费公路。据了解,京石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到2029年。而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
沪宁高速收费36年
在目前长三角收费的高速公路中,收费时间较长的有沪宁高速,其收费期限为36年,至2032年的6月26日。而据了解,建成时沪宁高速的收费截止时间为2027年的6月27日。那为何沪宁高速的收费时间可以有所延长呢?据介绍,2004年4月1日,宁沪公司扩建沪宁高速公路,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因此延长了5年收费期限。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34年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投资总额11.65亿元,修建时即建有收费站,1993年9月14日通车后即开始收费。目前,收费年限显示到2027年4月14日止,即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共可收费34年。
沪杭高速收费32年
沪杭高速(上海段)1998年全线通车,2008年上实控股获得“沪杭高速(上海段)”的运营和收费权,上实控股同时发布公告显示,沪杭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为2030年8月31日。以此计算,其收费期限为32年。
高速路收费到底有无标准?
根据2004年发布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定,转让政府还贷性公路收费权,其收费期限可以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性公路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也就是说,《办法》出台后不管公路的贷款是否已经还完都不能再次收费。
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中,有这样一项内容: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在还贷、经营期满后,仍可按一定原则收取通行费。专家认为,这事实上是为公路收费“开了个口子”,甚至变有限期的收费为无限期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