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将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促使社会救助与社保相互衔接,即有关部门将先资助困难群体购买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然后再对其进行社会救助。
据了解,北京市政府8月2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今后将加强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并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做好社会救助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针对社会上的不同救助需求,有关部门研究将分别设定准入条件的专项救助新模式,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例如完善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促进机制,加大对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的就业扶持力度。《意见》同时要求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各区县、各部门在核对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同时要考虑家庭支出情况等因素,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北京市现行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并辅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供暖等专项配套救助。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以前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今后两者会统一起来。对于困难群体遇到的问题,会先由社会保险解决,解决不了的那部分再由救助来负责给予一定的帮助,也有助于提高解决困难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