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渠道制约行业发展
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行之间互相授信的同业拆借资金,具有明显的资金成本优势。而其他融资租赁公司资本补充就是一个难题,注册资金很快就会用完,一般会将租赁物、现金流等打包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通过提高杠杆的方式周转资金。但(这种)资本补充的渠道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求。
2.营改增加重行业局部税负
税负的问题是我们国家普遍存在的,特别是营改增以后,融资租赁企业税负有局部加重的情况。在营改增政策的设计中,因为我国的惯例是购进法,以购进后加工劳务等为进项税额,符合上述条件的税额才加计抵扣,但是融资租赁行业的成本大部分是拿不到进项税发票的,包括保险、贷款的利息等成本仍然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进项抵扣也不够充分。
3.融资租赁标的物选择制约
融资租赁标的物选择约束形成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承租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对于融资租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强调“为我所有”,不重视“为我所用”;另一方面是融资租赁公司自身出于风险考虑,只针对一些大型租赁资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敢针对其他一些有需求的产品开展相应的融资租赁业务。由于受制于融资租赁标的物约束,更多的潜在市场没有得到开发,这严重阻碍了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4.融资租赁模式制约
中国融资租赁业的模式设计尚处于粗放经营阶段。表现在具体的业务模式上,就是以直接租赁模式为主,很少出现诸如转租租赁、委托租赁、厂商租赁等其他基本的融资租赁形式,更缺少融资租赁的衍生租赁形式,例如杠杆租赁、分成租赁、风险租赁、项目租赁等。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运作中,不能有效地将自身优势和设备供应商、出资方等租赁产业链各方的优势整合起来,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银行信贷业务的简单重复。在这种粗放的融资租赁模式的约束下,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设备的优势并不明显,很多生产型企业不能有效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来促进自身企业的发展,从而大大削弱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吸引力。更多融资租赁行业调查分析请查阅《2015-2020年产业现状及未来投资前景报告》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