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常州举行,本次大会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指南》)的解读说明。会场上,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问:目前各方面反映不同充电设施与车辆之间“不兼容和”和不同充电服务企业之间不互通的问题比较突出,如特斯拉等车企的充电系统还自成体系,请问如何统一标准,能够实现充电设施对所有车辆都兼容?
答:促进充电基础设施标准统一与互联互通将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方面,就是要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相关标准及规范。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完成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关键国家标准修订稿的发布,尽快组织完成有关标准的审查和报批程序;新版国标发布后,要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尽快实现充电标准的全国统一。此外,还要制定无限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标准,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表示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保准规范体系。
第二个方面,是要在确保国家标准的监督执行,促进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放点下功夫,将于近期成立货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互操作性的产品检测与认证工作,配合政府严格产品准入管理;依托联盟够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城市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有关标准执行和互联互通情况未来要进一步和国家财税支持政策进行对接,确保标准执行与互联互通取得实效。
至于像特斯拉等车企,必须遵照中国标准建设充电设施,将根据新版国标对车型进行改造。
问:请问”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如何扩建充电设施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
答:《指导意见》厘清了未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层次,并非出了分类建设实施意见。提出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件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件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件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明确系统推进体系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激发市场活力,来推动充电设施的建设。一是要求地方政府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二是要求加快制定”十三五“期间充电设施财政奖励办法,加快完善,充电设施分类服务价格,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合理收益预期。三是鼓励充电服务企业要发挥创新主题的作用,通过积极探索与商业设施、整车销售及售后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好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模式,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互联网”的新兴业务模式,拓展只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的多种方式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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