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债是上市公司超日太阳(现名*ST超日)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8.98%,存续期5年。3月4日,*ST超日一则债券无法到期全额付息公告震惊市场。
作为中国债券市场的首只“违约产品”,“11超日债”注定写入历史。此前,国内债市一直保持着“刚性兑付”的传统,这让众多投资者觉得投资债券几乎不会有任何风险,而这样的印象正在被打破。
维权律师认为,在超日债违约背后,债券的发行方*ST超日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诸多疑点,超日债涉嫌违规上市。
据悉,在超日债之前,一些公司的债券也出现过类似危机,最后都以政府兜底收场。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国龙表示,从他接触的债民来看,大多数都是五六十岁,甚至六七十岁的投资者,因为相对于股票,债券往往被认为是低风险投资品,门槛1000元利率近9%。
一位债券行业人士称,超日债的申购门槛为1手,面值1000元,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几乎没有门槛。再加上超日债的票面利率为8.98%,明显高于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收益率直逼一些信托产品,这就导致该产品在发行之初曾颇受欢迎。
超日债2012年3月7日正式发行,存续期限为5年,每年3月7日付息。投资者除了选择到期拿回本息之外,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将债券卖出,提前离场。
2012年底,市场传出超日太阳董事长倪开禄“跑路”传闻,超日股票和债券双双下跌,超日债能否按期兑付利息成为投资者担心的问题。当时,有投资者组织起来前往有关部门上访。
2011年超日太阳由盈利转为亏损,2012年超日债正常发行,律师认为涉嫌违规上市。 超日债被指“违规上市”。
“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金融街一位债市分析师称:“投资资本市场本身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别拿着高收益的债券只顾着高兴,违约是规范市场和机构的第一步。”
国内一家评级机构的相关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刚性兑付本身就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只有违约发生了之后,大家才会真正重视风险。”
与金融界的声音相反,维权律师们则有另一种视角。在他们看来,超日债涉嫌违规上市。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吴立骏认为,根据深交所规定,债券上市前的三个会计年度加总平均可分配利润不低于债券年付利息1.5倍。超日债2012年3月7日发行,4月20日上市,当时2011年的年报尚未披露,相关材料以2008、2009、2010年的业绩为依据,这三年恰好是超日太阳快速发展的三年。
就在上市前的2012年4月17日,超日太阳发布了2011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净利润由此前预计的8000万元以上,修正为亏损5853万元。但3天后的4月20日,超日债正常上市。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国龙认为,在当时的时间节点上,公司基本面发生了变化,保荐机构应该出于审慎的角度,等年报出来让债券上市。
在债民的委托下,2013年10月,甘国龙在深圳市中院起诉深交所、中信建投、超日公司,认为超日债属于违规上市。同年12月27日,深圳市中院裁定此案不属于受理范围。2014年1月7日,甘国龙又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对于债民和律师的指责,中信建投近日对媒体表示,公司认为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不存在违规、欺诈发行。
3月26日,超日债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将举行,能否促进超日债问题解决仍需观望。债权人大会将再次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