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现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服务能力进行再认真评估,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需要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因地制宜对转运站、集中收集点等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提标改造或新建(新配)环保高效、经济适用的收集转运设施(设备)。
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建村函〔2024〕14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现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服务能力进行再认真评估,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需要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因地制宜对转运站、集中收集点等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提标改造或新建(新配)环保高效、经济适用的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农户集中投放、服务企业收运、市县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避免因收集转运能力不足而出现生活垃圾积存、因设施(设备)老旧或建设水平低导致环境污染等现象,严防产生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加强交通不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服务企业根据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江心洲、湖区、圩区、庄台、保庄圩的村庄人口规模及散居户的分布,科学划分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片区,明确保洁员作业服务内容和标准,落实好网格化管理责任,有针对性地解决作业服务覆盖面不全、标准不统一、作业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到户户备有垃圾桶(袋),村内投放便民垃圾收集桶(箱),村庄交通相对便捷处设有垃圾集中收集点。要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及运输路线,避免出现垃圾桶(箱)满溢及垃圾就地堆放、焚烧、偷倒等不规范现象。
三、强化作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好运营主体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及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的监督管理责任,创造条件引入第三方机构强化市场化作业服务质量日常监督考核。适时开展存在争议或服务期限超过三年的项目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问题,政府、企业要及时进行补差补缺,履约履责到位。政府要督导服务企业提供规范化常态化作业服务,并按质按效付费。政府要设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线(热线),服务企业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电话,畅通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服务存在问题的反映渠道,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信息化管理
各地宜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或片区,创造条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利用高清视频监控、物联网、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农村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作业服务过程进行信息化智慧化管理,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
烦请各市于2024年3月底前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设立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线(热线)号码及公布方式报省厅村镇处。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应督导本行政区域内服务企业公布服务电话。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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