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发现,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黄岗梁铁矿区的7个采区全部在内蒙古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黄岗梁铁矿区现有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岗矿业公司)和克什克腾旗西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矿业公司)两家采矿企业。长期以来,两家企业矿区与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重叠,污染防治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
二、主要问题
(一)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采矿选矿
内蒙古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成立于1996年8月。1994年颁布并于2011年和2016年两次修订的《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2018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开展开矿、开垦、挖沙、采石、取土以及商业性探矿勘查活动。督察发现,黄岗梁铁矿区两家企业却在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内建有7个采区、7家选矿厂、4座尾矿库及相关辅助工程,每年采选铁矿及其它伴生矿合计约340万吨。经核实,两家采矿企业的3个采矿权均未落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有关规定,长期违规开采,矿区面积合计为24.97平方公里。
图1 2022年4月2日,督察组调取卫片显示,黄岗梁铁矿区两家企业7个采区全部位于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内
(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多发频发
督察发现,两家采矿企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多次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仅2018年一年,这两家企业就因扬尘污染和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4次,2019年以来,又因非法占用林地被处罚4次,涉及非法占用林地126亩。现场督察还发现,大量尾矿和废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失措施,污染较为突出。
图2 2022年4月3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发现,西北矿业公司露天堆放废石,未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流失措施
(三)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黄岗矿业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内蒙古赤峰黄岗铁矿Ⅰ、Ⅱ区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但在2019年申请验收时,因多处废石场未完成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而未通过验收。另外,治理方案中涉及的Ⅱ1区已闭坑露天采场,总面积为1.52平方公里,被划定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督察发现,该采场仅部分回填,未达到生态修复效果。黄岗矿业公司尚有至少8处废石场和露天采场需要加快场地清理或回填、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作。另外,西北矿业公司在矿区四周随意堆放废石,自2018年停产至今,未对矿区多处废石场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废石长期侵占土地,露天堆放,破坏植被。
图3 2022年4月3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发现,黄岗矿业公司Ⅱ1区露天采场生态修复不到位
三、原因分析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对黄岗梁铁矿区占用国家森林公园问题重视不够,有关部门采矿权证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多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滞后,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