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我们的优势 去购物车结算(
0

行业报告 金融 能源

行业资讯 预警 机会

产业分析 趋势 时评

大数据 管理 营销

创  业 项目 故事

人  物 领袖 访谈

宏观 经济 策略

数据 行情 汇率

政策 时政 聚焦

金融 信托 理财

地产 市场 环境

商业 观察 要闻

区域 招商 园区

企业 百科 机会

预警 国际 国内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核心数据 > 政策法规 >
环保局发布三类塑料制品新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公布了10种产品的新环保标准,其中包括再生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和塑料门窗三种塑料制品。新标准于即日起施行,如连续贴旧标识将被视为假冒行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塑料制品在消费、运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发展中心起草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再生塑料制品》(HJ/T231-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泡沫塑料》(HJ/T233-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门窗》(HJ/T237-2006)三项新的塑料制品环保标准,并获得批准。
  新标准除了对原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全面修改外,进一步强调了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对人体健康的保障,将对促进上述三类塑料制品的科技进步起到积极作用。新标准施行后,相应旧标准同时废止,只有符合新环保标准的制品才能张贴环境标志产品的标识。据了解,环境标识产品是由有关部门依据肯定的环境标准,经认证后向有关厂家颁发,证明其消费、运用过程全部符合环保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利用。
分享到:0  时间:2013-10-18 来源:灵核网整理(www.ldhxcn.com) 

版权声明

  灵核网所有报告统计版权为《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所有,灵核网产品是《北京灵动核心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市场调研、研究与整合的成果,究报告产品拥有唯一著作权。灵核网研究报告没有通过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销售,购买请直接与我公司客服联系。   灵核网核心产品为有偿提...[详细]
关于灵核网 |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运营公司: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专业市场调查研究机构-提供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    北京市大兴区天华大街5号院绿地启航国际12号楼
400热线:400-998-1068(7*24小时)      传真:010-82894622转608      E-mail:lhwscb@ldhxcn.com      QQ:1342340450/1602788672
总部:010-82894622      市场部:010-56290519     
京ICP备1302785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377号 灵核网 版权所有 灵核网数据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