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我们的优势 去购物车结算(
0

行业报告 金融 能源

行业资讯 预警 机会

产业分析 趋势 时评

大数据 管理 营销

创  业 项目 故事

人  物 领袖 访谈

宏观 经济 策略

数据 行情 汇率

政策 时政 聚焦

金融 信托 理财

地产 市场 环境

商业 观察 要闻

区域 招商 园区

企业 百科 机会

预警 国际 国内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核心数据 > 政策法规 >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0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其中,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VIZ-Stal LTD)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6.3%(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4号)。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决定将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更正为“VIZ-Steel LTD”。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7月26日起,对以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VIZ-Steel LTD)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取向电工钢,海关按照6.3%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以原俄罗斯维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VIZ-Stal LTD)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取向电工钢,海关按照“其他俄罗斯公司”24.0%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4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29号.tiff
 
海关总署
2013年7月24日
分享到:0  时间:2013-10-09 来源:灵核网整理(www.ldhxcn.com) 

版权声明

  灵核网所有报告统计版权为《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所有,灵核网产品是《北京灵动核心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市场调研、研究与整合的成果,究报告产品拥有唯一著作权。灵核网研究报告没有通过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销售,购买请直接与我公司客服联系。   灵核网核心产品为有偿提...[详细]
关于灵核网 |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运营公司: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专业市场调查研究机构-提供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    北京市大兴区天华大街5号院绿地启航国际12号楼
400热线:400-998-1068(7*24小时)      传真:010-82894622转608      E-mail:lhwscb@ldhxcn.com      QQ:1342340450/1602788672
总部:010-82894622      市场部:010-56290519     
京ICP备1302785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377号 灵核网 版权所有 灵核网数据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