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春晖)与辽宁北方互动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互动)签订了《有线电视数字内容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现将协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只是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细节还存在双方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在本协议的原则之下进行调整的可能及必要。
2、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尚存在由于受本协议约定出现终止与违约责任情形时及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终止协议的风险。
3、《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1、辽宁北方互动电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79号;
法定代表人:韩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面向省内有线电视开展高清、双向互动点播电视节目制作、发布、集成,数码电子产品、数字通讯产品、家用电器、文教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纪念品销售,专业影视器材销售、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会展服务,商务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北京当代春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1幢D座十层1001室;
法定代表人:郝彬;
注册资本: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租赁摄影器材;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文化用品、日用品、首饰、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基本情况
鉴于北方互动是辽宁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主要面向辽宁省内有线网开展高清、双向互动点播、网络电视、手机电视、IP电视以及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业务,拥有在辽宁省数字NVOD业务及VOD点播节目的独家运营权。当代春晖拥有基于数字高清电视平台的投资运营能力、丰富的高清内容资源。双方基于对辽宁市场的共同理解和对业务模式的认可,本着发挥各自特长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NVOD、VOD业务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内容
北方互动授权当代春晖独家运营北方互动现有的18个NVOD业务及未来新开设的NVOD业务的运营,面向辽宁省内家庭用户提供数字高清内容服务。
北方互动承诺将当代春晖作为其VOD及其他内容服务优先供应商,优先向当代春晖采购其内容或通过当代春晖集成第三方内容。
3、合作方式
双方共同负责运营本合作项目,其中北方互动负责为本合作业务提供覆盖全省目标用户的传输通道及播出平台,并负责牌照、播出、传输等合作业务所需资源及资质及业务的市场拓展、业务落地、收费结算、客户服务等工作。当代春晖负责合作业务所需的内容资源提供及业务内容规划、节目编排等相关工作。
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用户服务费用标准,并共同核定项目运营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收入扣除播出费用及业务省内传输成本后的所得收益,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
4、本协议的生效
协议约定自双方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用章后生效。2013年7月16日,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已签字并加盖单位用章,按协议约定本协议已于2013年7月16日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基础及共同意愿的表达,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开始项目推广,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预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当代春晖与北方互动签订的《有线电视数字内容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