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经济复苏进程放慢的背景下,泉州台商投资区以“快速发展并日趋平稳、快中回调”的态势结束了上半年的经济之旅。其中,GDP保持14%以上较高增幅水平;财政总收入5.03亿元,完成预算50.3%,一般预算收入2.79亿元,完成预算55.8%;作为经济晴雨表的工业用电量2.31亿千瓦时,比增3.5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11项主要经济指标有6项增速位列全市前列的成绩令人振奋。
今年以来,新区持续加大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在巩固农业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深挖工业潜力的同时,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也成为经济发展的新驱动力。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政策:
1.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鼓励创办科技型企业,放宽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限制,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自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金)的70%。加强对企业创新的引导,集成科技政策、平台、人才、项目等资源,大力培育一批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被确定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企业,且年纳税800(含)万元以上,给予扶持50万元;年纳税500(含)-800万元,给予扶持40万元;年纳税500万元以下,给予扶持30万元。被确定为“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的企业,且年纳税800(含)万元以上,给予扶持30万元;年纳税500(含)-800万元,给予扶持20万元;年纳税500万元以下,给予扶持10万元。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对被确认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扶持。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节能环保、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对新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市发改、经贸、科技部门认定,自纳税年度起,连续三年分别按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100%、50%、50%给予奖励。
3.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计划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主体、科技研发主体和承接科技资源主体。被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科技重大项目计划的企业研发项目,区财政从科技专项按规定配套专用资金。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实现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形成具有较强技术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发挥龙头企业对行业的技术辐射能力。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
4.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充分利用“6·18”成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积极争取省、市级成果转化补助。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项目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建立以科技型龙头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创建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等创新合作平台,联合实施行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建立国家级实验室中试基地或技术研究开发产业化基地的企业,年纳税500(含)万元以上,给予扶持30万元;年纳税200(含)-500万元,给予扶持20万元;年纳税200万元以下,给予扶持10万元。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或技术研究开发产业化基地的企业,年纳税500(含)万元以上,给予扶持20万元;年纳税200(含)-500万元,给予扶持10万元;年纳税200万元以下,给予扶持5万元。
5.加强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关联效应大、支撑产业升级作用显著的重大科技项目。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给予补助。落实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鉴定的奖励政策,对依照《福建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5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研制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