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该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可进行营业税差额征税试点的服务行业共计12种。其中有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估价、工程造价、专利代理等具有鉴证职能事务所(公司)之间开展协作项目,视同代理业务,可按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给协作方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3月3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渝中区部分现代服务业试行营业税差额征税办法的公告》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称,今年起,将对渝中区的12种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营业税差额征税试点。
按差额确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简单地说,就是按照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差作为税基进行征税。比如A提供一种服务给B,A公司的价格是100元/次,B提供给消费者是105元/次,这中间5元的差额,就是征税税基。如果不使用差额征税,那么在A公司提供服务时就要按100元作为税基征收5%的营业税,同时B公司也要以105元作为税基征收5%的营业税。
记者从该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可进行营业税差额征税试点的服务行业共计12种。其中有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估价、工程造价、专利代理等具有鉴证职能事务所(公司)之间开展协作项目,视同代理业务,可按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给协作方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同时,从事设计的单位将承担的设计劳务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设计单位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此外,还包括经营预付卡、储值卡发放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搭建网销网购平台等业务;从事代理、代购代销业务等业务的企业,均可享受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