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创建三甲医院,建设区县精神卫生体系,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开展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出台公立医院编制标准。扩大区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推动药交所拓展业务,抓好国家医药流通电子商务试点,更好发挥其平抑药价等功能。继续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西部地区出生缺陷与生殖健康研究基地,推行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竞技体育,增强全民体质。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建设,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增强生产安全的预防预警、科技支撑、应急处置能力,整治高危行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矿山、危化、消防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推进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国家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区县应急应战指挥平台建设,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相结合,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社会管理相关法规、体制机制、治理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强社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促进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化。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搞好法律援助。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深化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渝部队现代化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设美丽重庆。
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建设长江沿岸百米景观林带,整体推进城区、乡村、庭院和荒山绿化。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园林绿化管护,促进公园管理规范化。推动生态脆弱地区生态建设与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创模工作向区县城延伸。实施蓝天、碧水、绿地、田园、宁静五大行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强化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防治,积极应对雾霾天气等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流域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完善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综合利用。防治重金属污染,开展土壤污染监测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扩大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加大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声环境质量。
推进资源节约和污染减排。强化生产消费全程节约管理,降低能源、水资源消耗强度,节约集约用地。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提高综合利用率。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做好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严格实施总量减排规划,完成一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一资”产业扩张。开展低碳试点,启动悦来生态城建设,推广绿色建筑、绿色照明。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能效评估和环境评价制度,强化能耗限额管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进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落实好差别电价、征收排污费和鼓励节能环保消费等政策,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健康有序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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