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我们的优势 去购物车结算(
0

行业报告 金融 能源

行业资讯 预警 机会

产业分析 趋势 时评

大数据 管理 营销

创  业 项目 故事

人  物 领袖 访谈

宏观 经济 策略

数据 行情 汇率

政策 时政 聚焦

金融 信托 理财

地产 市场 环境

商业 观察 要闻

区域 招商 园区

企业 百科 机会

预警 国际 国内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区域研究 > 西南区域 > 西藏 >
2013年西藏现有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分析

    内容摘要:对政府鼓励开办的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对兴办各类学校、文化培训班以及文艺团体演出、体育比赛、展览馆等的门票收入和电影放映收入等,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经国家、自治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可分别免征企业所得税十年、八年;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等。

    2011年1月《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提出:西藏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政府鼓励开办的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对兴办各类学校、文化培训班以及文艺团体演出、体育比赛、展览馆等的门票收入和电影放映收入等,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经国家、自治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可分别免征企业所得税十年、八年;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等。

    一系列优惠的税收政策,调动了企业投身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强了其发展文化产业的动力。

分享到:0  时间:2013-06-10 来源:灵核网整理 

版权声明

  灵核网所有报告统计版权为《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所有,灵核网产品是《北京灵动核心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市场调研、研究与整合的成果,究报告产品拥有唯一著作权。灵核网研究报告没有通过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销售,购买请直接与我公司客服联系。   灵核网核心产品为有偿提...[详细]
关于灵核网 |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运营公司: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专业市场调查研究机构-提供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    北京市大兴区天华大街5号院绿地启航国际12号楼
400热线:400-998-1068(7*24小时)      传真:010-82894622转608      E-mail:lhwscb@ldhxcn.com      QQ:1342340450/1602788672
总部:010-82894622      市场部:010-56290519     
京ICP备1302785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377号 灵核网 版权所有 灵核网数据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