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季度,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50.9%,一批自主产业、节能环保和高科技企业应运而生,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关乎环保资源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因此,在对市场准入原则设计时,应遵循产业的发展对资源与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来划分。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被寄予实现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厚望,毋庸置疑,在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人才、技术及融资渠道等体系不健全阻碍了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步伐,基于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高技[2011]1592号),指出要清理和规范现有的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准入条件,然而,上述《意见》属于纲领性的指导文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各地区尚未出台细化的操作方案,因此,如何加快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各个地区当前阶段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数字显示,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发展迅速,2012年第一季度,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50.9%,一批自主产业、节能环保和高科技企业应运而生,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那么如何把握好当前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陕西省面临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