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我们的优势 去购物车结算(
0

行业报告 金融 能源

行业资讯 预警 机会

产业分析 趋势 时评

大数据 管理 营销

创  业 项目 故事

人  物 领袖 访谈

宏观 经济 策略

数据 行情 汇率

政策 时政 聚焦

金融 信托 理财

地产 市场 环境

商业 观察 要闻

区域 招商 园区

企业 百科 机会

预警 国际 国内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区域研究 > 西北区域 > 甘肃 >
甘肃将对转基因食品试行专柜销售
  12月26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发出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专柜销售转基因食品。
 
  通知要求,从2014年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或货架摆放、销售转基因食品,并在转基因食品销售柜台或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示牌内容为“转基因食品专柜(专区)”,统一采用“绿底+白字(黑体)”式样,大小可根据设立的区域空间而定。不得将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混放销售。
 
  通知还要求,根据食品标识管理等有关规定,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且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标识的背景与字体应当采用对比色,以便于消费者辨认、识读。
 
  甘肃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要求设置转基因食品专柜(专区)的,要主动规范引导,监督整改落实;对索证索票不全、台帐记录不清、标识标签不规范的要依法查处。
 
  以下为通知全文: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转基因食品专柜销售的通知
 
  甘食药监发明电【2013】33号
 
  2013年12月26日 发布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现就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专柜销售转基因食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转基因食品销售专柜
 
  从2014年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专门的柜台或货架摆放、销售转基因食品,并在转基因食品销售柜台或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示牌内容为“转基因食品专柜(专区)”,统一采用“绿底+白字(黑体)”式样,大小可根据设立的区域空间而定。不得将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混放销售。
 
  二、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标签
 
  根据食品标识管理等有关规定,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食品,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且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标识的背景与字体应当采用对比色,以便于消费者辨认、识读。
 
  三、严格靠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要求设置转基因食品专柜(专区)的,要主动规范引导,监督整改落实;对索证索票不全、台帐记录不清、标识标签不规范的要依法查处。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26日
分享到:0  时间:2014-01-02 来源:灵核网整理(www.ldhxcn.com) 

版权声明

  灵核网所有报告统计版权为《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所有,灵核网产品是《北京灵动核心信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市场调研、研究与整合的成果,究报告产品拥有唯一著作权。灵核网研究报告没有通过任何第三方进行代理销售,购买请直接与我公司客服联系。   灵核网核心产品为有偿提...[详细]
关于灵核网 | 人才招聘| 免责声明 | 服务条款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运营公司:北京灵动核心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专业市场调查研究机构-提供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    北京市大兴区天华大街5号院绿地启航国际12号楼
400热线:400-998-1068(7*24小时)      传真:010-82894622转608      E-mail:lhwscb@ldhxcn.com      QQ:1342340450/1602788672
总部:010-82894622      市场部:010-56290519     
京ICP备1302785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1377号 灵核网 版权所有 灵核网数据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