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重庆市召开《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聚焦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支持制造业提质增效,共发布36条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对研发全新新能源乘用车将给予奖励、新能源乘用车置换补贴等条例。
《措施》指出,重庆市的个人消费者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置换新能源乘用车辆,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补贴。
《措施》还表明,重庆市经信委要大力推动“2+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发展,在汽车产业方面,加快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智能车控、智能座舱等核心配套产品,相应给予300万元—800万元补助。
并且对研发全新新能源乘用车,投保首台(套)/首批次装备,以及在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等领域获得新产品生产注册批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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