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汉某项目为例,100多万平方米的项目,购物中心面积仅占10%,可出售的住宅和商铺占了九成。
“2012年武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32亿元,同比增幅16%,在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并列第一。但武汉的人均商业面积在全国排名靠后,仅1.1平方米。”这成为不少房地产商开发购物中心的理由。而光谷步行街,10年前落户“偏僻”的鲁巷,如今却以每月1000元/平方米的租金创造纪录,这激励着各大开发商把偏离市中心的购物中心“做火”。
但实际上,购物中心开发的兴起,跟住宅“限购”有很大关联。湖北省房地产学会专家委员叶学平直言,资金因投资住宅受限而转向商业,但商业也不能脱离经济和人均收入实际。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开发商做购物中心,仅仅是其对外包装的手段,实质是为卖房。以武汉某项目为例,100多万平方米的项目,购物中心面积仅占10%,可出售的住宅和商铺占了九成。开发商把房子卖出去就赚了,哪里会花太多心思经营购物中心?“不排除有这样的开发商,但这并非主流。”李杰认为,很多购物中心选址较偏,一方面是核心区成本太高,另一方面则是新兴区仍有市场空白。“选址较偏的购物中心,实际上分流了老商圈的消费人流。而轨道交通的完善、私家车保有量的提升,都为开发商在非核心商圈开发购物中心,提供了必要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