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O2排放量、废水排放量以及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上占有绝对劣势。因此,山东省应着力加快在废物治理、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以及污水净化方面的生态保护建设,加大力度提高绿色产业竞争力。
由于各省份经济发展程度、自然资源储备、相关和辅助产业、地理文化环境不同,为了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各省份绿色产业的竞争力,本文选取内部绿色经营能力因子、外部竞争力因子和环境破坏因子构建综合评价体系,具体包括SO2排放量、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废水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年人均消费支出、环境标志获证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R&D经费支出、R&D支出占GDP比重、政府科研支出、科研项目数量、科研人员数量、申请专利数量等指标。根据《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中国环境统计公报》以及各省份环境统计公报(2010年)的统计数据,对30个省份的16个指标应用软件SPSS18.0进行因子分析。
1.KMO测度检验和Bartlett球形检验
KMO检验主要检测变量之间的偏相关系数是否过小,Bartlett球度检验则主要检验相关系数矩阵是否是单位矩阵,如果是单位矩阵,则不适合采用因子模型。由表1可知,KMO检验值为0.845,非常适合进行因子分析。一般认为,该值越大,作因子分析的效果越好。因此,此结果可以进行因子分析;同时,假设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为单位阵,球度检验的观测值为711.341,相应的概率P接近于0,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条件下,概率P小于显著性水平,因此可以充分拒绝原假设,得出相关系数矩阵不是单位矩阵的结论,对此收集的数据更加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表1 KMO和Bartlett的检验
取样足够长度的Kaiser-Meyer-Olkin度量 |
0.845 |
Bartlett的球形度检验 |
近似卡方 |
711.341 |
Df |
120 |
Sig. |
0.000 |
2.初始解——公因子方差
因子共同度指提取的公因子对每个变量信息的反应程度。由表2可知,第一列是16个原始变量名。第二列是根据原始变量计算出来的变量共同度,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到的16个特征值是因子分析的初始解,根据这16个特征值和对应的特征向量计算出因子载荷矩阵。这时,每个变量的所有方差都能被因子变量解释,于是每个原始变量的共同度都是1。第三列是根据因子分析最终解计算出的变量共同度。根据最终提取的N个特征值与对应的特征向量计算出因子载荷矩阵。由于因子变量个数少于原始变量个数,所以每个变量的共同度一定小于1。例如,第一行的0.816<1,表示M个因子变量总共解释了原始变量(SO2排放量)方差的81.6%。最后,原始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都可以被公因子解释,丢失的信息量少,公因子提取的效果比较理想,可以继续进行因子分析。
3.因子个数的确定
表3为因子提取的总方差解释,其中,从第一列到第四列初始解为对原始变量总体情况的描绘,第一列是16个初始解的序号(只选取前三个)。第二列是主成分(公因子)的特征根,它是衡量主成分重要程度的指标。例如,第一行的9.365表示第一个主成分刻画了原始变量总方差16中的9.365,它代表的方差最大,以下特征根依次递减,表示该主成分对原始变量的代表能力逐渐减弱。第三列是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表示该主成分刻画的方差占原始变量总方差的比例。例如,第一行的58.531就是9.365/16的近似结果。第四列是主成分的累积方差贡献率,表示前M个主成分代表的方差占原始变量总方差的比例,其值就是各方差贡献率的累计值。
表2 公因子方差
因子 |
初始 |
提取 |
SO2排放量(万吨) |
1.00 |
0.816 |
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万吨) |
1.00 |
0.868 |
废水排放量(万吨) |
1.00 |
0.851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1.00 |
0.618 |
污水处理设备(台) |
1.00 |
0.876 |
废气处理设备(台) |
1.00 |
0.778 |
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00 |
0.859 |
全年人均消费支出(元) |
1.00 |
0.863 |
环境标志获证企业(个) |
1.00 |
0.862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个) |
1.00 |
0.869 |
R&D经费支出(亿元) |
1.00 |
0.935 |
R&D支出占GDP比重(%) |
1.00 |
0.885 |
政府科研支出(亿元) |
1.00 |
0.926 |
科研项目数量(项) |
1.00 |
0.930 |
科研人员数量(名) |
1.00 |
0.940 |
申请专利数量(项) |
1.00 |
0.947 |
表3 解释的总方差
因子 |
初始特征值 |
提取平方和载入 |
旋转平方和载入 |
合计 |
方差% |
累积% |
合计 |
方差% |
累积% |
合计 |
方差% |
累积% |
1 |
9.365 |
58.531 |
58.531 |
9.365 |
58.531 |
58.531 |
6.150 |
38.436 |
38.436 |
2 |
3.280 |
20.499 |
79.031 |
3.280 |
20.499 |
79.031 |
5.240 |
32.749 |
71.185 |
3 |
1.176 |
7.351 |
86.382 |
1.176 |
7.351 |
86.382 |
2.431 |
15.197 |
86.382 |
在此,结合特征值λ(λ>1)准则,即特征值大于或者等于1的主成分作为初始因子,舍弃特征值小于1的主成分;因子累积方差贡献率达到80%以上为基准;碎石检验准则,即碎石图(见图1)中曲线扁平开始的前一个点也就是被认为是提取的最大公因子个数。综合以上三个原则,确定此处选取因子个数为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