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红沿河核电站将扩建三、四号机组,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14.2亿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额5.3%。
昨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据了解,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红沿河镇,厂址地处渤海辽东湾东海岸,北、西、南三面临海,东侧与陆地接壤。反应堆位于厂址西侧,ESE方位距复州城约20千米,距瓦房店市约49千米。
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采用岭澳二期工程翻版加改进的标准化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技术路线,由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核电厂三、四号机组总投资约为267.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14.2亿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额5.3%。
在运行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监测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对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和液态放射性流出物的控制;将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后暂存在厂内废物库中,在一定时间后运往国家规划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禁止进入环境。
本工程运行期间,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将按照流出物监测大纲和常规环境辐射监测大纲开展流出物监测和辐射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定期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