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绒大衣干洗后竟变成“旧货”;中介包办购房贷款,贷款没办下来,中介费却说啥不退;在大型超市买的贴有“著名商标”的保鲜盒竟然是假冒的;在农家院点俩菜,竟被坑650元……昨天,辽宁省工商局12315中心公布了2013年四季度全省工商12315维权案例。
农家院里吃顿饭要了635元
案例:沈阳一游客中午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某农家特色风味饭店就餐。商家看到是外地游客,有意不出示菜单,也没明码标价。消费者以点主食吃饱为主,饭后结账时却发现共消费了635元,其中一道炸飞龙只有两只就要了250元。消费者认定该饭店有欺诈行为,寻求12315帮助解决。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回全部餐款。
12315点评:本溪县旅游经济发展形势良好,为了打造旅游品牌,周边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必须提高水平,服务业者也应该严格自律,保障消费者权益,保证消费公平合法进行,营造良好的消费旅游环境。
大超市保鲜盒“以次充好”
案例:丹东市消费者陈某,在某大型超市选购保鲜盒时,看中了外包装上标有“著名商标”的某品牌保鲜盒,购买后才知道,原来该品牌的保鲜盒根本不属于著名商标范围内的商品。消费者寻求12315帮助维权。经调解,超市退还陈某15.8元货款,并赔偿15.8元。
12315点评:该案涉案商品虽然只是一个15.8元的保鲜盒,但是陈某的维权意识值得鼓励。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商品价值多少,消费维权部门都会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饭店没告知就收8元餐位费
案例:2013年10月,沈阳市消费者文先生和朋友在沈阳奥体中心附近的一家饭店就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每人被收了8元钱的餐位费,因为在就餐之前饭店没有任何人告知要收餐位费,而且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也没有明示,消费者遂与饭店方理论。经调解,经营者愿意退回消费者每人餐位费8元。
12315点评:本案中,依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饭店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这种情况,商家应该要提前告知消费者,不能有隐瞒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存在。如果饭店收取餐位费,有责任在饭店显著位置或消费者就餐前提醒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让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8元钱的餐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