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信诈骗,账户盗刷事件时有发生。为遏制此类风险事件,12月1日起,央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开支付账户转账将限制笔数,部分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受到约束。
9月30日,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对于支付账户单日转账笔数,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方面均表示,上限调整为100笔(次),而单日的余额付款限额将继续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执行。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总监赵宇亦分析称,目前,国内支付机构众多,各机构在风控能力、业务规模、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支付体系中重要的一个角色,不能成为安全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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