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或者邮件确认购买意向
统计信息造假企业公示一年
时间:2014-10-14 15:20 来源:灵核网整理(www.ldhxcn.com)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办法,今后3类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将被网上公示,这些信息将逐步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管理等直接挂钩,失信企业将会为此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对依法认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政府统计机构将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公示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