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对比大型并网光伏电站设备容量较小,更接近用户侧。在中国能源行业追逐“第三次工业革命”设计的新型能源体系过程中,分布式光伏的普及显得格外重要。这种能源既时尚又清洁,既惠及大众又用之不竭。基于现代先进的建筑设计,分布式光伏结合储能装置,能为用户提供最智能,最经济的电力消费。
因此,能源局在今年初为2014年安装分布式光伏定下了8GW的目标。但在对比去年只完成0.8GW安装规模后,业内不免嘘声一片。大家都意识到要在国内推广这种时尚的发电技术仍困难重重。一、屋顶“难找”,是指商厦楼房的使用年限远短于光伏设备的使用年限,设备无需退役,屋顶已经面临拆除;二、业主“难找”,是指能持续使用光伏设备发电的业主少,电力需求受制于生产生活需要;三、电网“难找”,是指能够及时为项目并网。在发电设备出力不稳定,或电能质量下降时,能保持稳定运行的电网少;四、贷款“难找”,是指明知不确定性高,未来现金流测算不精确,但依然为该项目提供低息贷款的银行少。
然而,政府相继出台政策力推分布式光伏,从6月底能源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将要乘上城镇化建设,以及国有银行被鼓励提供微贷款的东风。《通知》也提到将为用电规模少的废地、荒山、滩涂、鱼塘、大棚等装配分布式光伏;鼓励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并牵手设备商,银行以及地产商为新建的经济开发区、绿色示范区、工业园区、新农村等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意图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通过补贴减少用户电力开支。这种做法无异于把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变为支出或消耗有限的经济收入。从2012年开始,中国经济增长减速,内需减弱。经济开发区的写字楼和商铺供应过剩。实体经济本身看来是暂不需要分布式光伏这种仍就昂贵的能源。因此建设分布式光伏的用意却变为消化过剩产能,提供就业。不是先有经济实体,换句话说,不是有稳定足够的盈利收入或用电需求,再配备或升级电力供给。而是即使没有需求,先装配高昂的发电设备,若用户购买不起或没有意向,则由当地政府出资建设。
另外,《通知》鼓励地方政府为本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也鼓励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旨在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共同分散风险。分散风险的核心在于降低融资成本。规模小,未来供电、用电、维护成本测算不精确的发电项目无法为未来现金流提供基本参考,这种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项目一般不能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查。即使通过了,债务人需要承担高额的利息负担,这也使项目基本不具盈利性,还款能力存疑。提供了担保的政府、基金、保险、信托等等此时负起了连带还款责任。最后会因为没有需求和盈利,投资者只剩下政府,成本依然过高。
美国和德国推广分布式光伏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但不可复制。美国的SolarCity 模式吸引了许多非银行投资主体,它最大的优势在于项目质量高,和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德国公众以合作社的形式向个人筹资支持分布式发电项目,它不仅使业主用户受益,出资个人也获得投资回报。国内最近也兴起“众筹”,即使自己家不使用光伏发电,也能参与投资别人的规模不一的项目,并从项目盈利中取得分红。但这种间接的投资模式缺乏项目运行数据透明度,因此投资者也缺乏管理项目的意识和主动性。
总之,基本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对先进发电设备市场需求,有高质量的项目经济性审查都是发展分布式光伏的基础。靠国家补贴,靠挖掘或虚增无谓用电需求,只能使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从助力能源改革和经济升级变成它们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