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8月13日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内容概括为以下十项:
一、总体要求;
二、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四、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五、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六、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体质增效升级;
七、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八、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九、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
十、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点评:
1、此报告的发布即我们在7月初提及的保险业新"国十条"的正式落地。本来市场预期最早应于上周落地。我们认为昨日(8月13日)A股尾盘保险板块的整体翻红与此相关。
2、总体要求首先确定要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可以说保险已经不是作为单纯意义上的一个行业存在,而是肩负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必将享受一些政策红利和税务优惠。保险的社会责任体现在民生建设、经济提质增效、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各项领域。
3、报告提出保险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保险深度(即: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即: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2013年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仅为3.03%和1265.67元/人。我们认为从过去十年的两项指标发展速度来看,要在7年后达成发展目标,任务是十分艰巨的。保险深度平均年增需达到0.29%,保险密度需达到平均年增319.19元/人。而保险深度增幅在过去十年中只有2008年和2010年超越了这个水平。保险密度十年中没有任何一年增加超过300元/人,2010年增加最多时也就248元/人。当然,报告中提到了将通过深入市场化改革、政策放开、税收优惠、借力资本市场、媒体宣传、互联网科技等举措促进任务目标实现。
4、新"国十条"意见涵盖了寿险、健康险、养老险、财产险、农业险、巨灾险、信用险、责任险等几乎所有的险种。分别从社会意义、产品方向、甚至政策税务支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保险业将全面进入升级发展新阶段。
5、报告中第二、三、四、五、六条意见是保险业社会职能的具体体现。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例,意见决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从政策基调上体现了更多民生关怀、解决特殊人群养老问题的举措,以及对养老机构经营难题的考虑。
6、报告中第七、八、九、十条是从保险业自身发展角度出发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以税优策研究为例,意见提出将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统筹研究科技研发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
7、目前A股市场仅有四只上市险企,资源稀缺。如果下半年货币政策基调维持适度宽松,保险股的整体估值中枢有望继续上行。我们维持保险业"看好"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