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李克强总理称为“啃硬骨头的改革”——价格改革率先启幕,吹响攻坚战的号角。
1月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对外公布,放开烟叶收购价格、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民爆器材出厂价格等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并且将省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的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
这是自去年11月15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推进价格改革以来,放开和下放的首批价格,标志着价格改革在市场化的道路上又迈出重要步伐,将有效释放市场活力,推动市场再造,使更多市场主体受益。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这一轮价格改革是推出的第一批,其后还会公布第二批、第三批,越往后可以说难度越大,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的改革,以及能源领域电力、天然气等价格的改革。
交通类价格大量放开 部分航线票价上涨
1月4日,已有两月没有更新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网站,一口气贴出了6条价格改革通知,其中有3条涉及交通领域。
铁路运输方面,有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获得放开,包括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和客运专线旅客票价。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表示,铁路的货运周转率仅为22%,绝大多数交通需求都可以被公路满足,不会存在价格放开后热门线路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
民航运输方面,从2014年12月15日起,放开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部分短途航线旅客运输票价,新增101条新航线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其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此前政府审批航线基准票价放权给航空公司。新政策下,航空公司继续可以基准票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除了客运票价,一同放开的还有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
这意味着航空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决定是否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以及降价时间、范围、幅度。
发改委表示,这项改革实施后,有利于航空公司更加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状况,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需要。
在以往的价格改革历程中,曾出现过几次物价飞涨的情况。因此,百姓关心的是,价格放开以后,相关商品和价格会不会飞涨?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运输通信处处长程行云以短途航空线路为例说,放开的101条跨省的短途航空线路,基本上都是600公里以下的,与公路客运和铁路客运已经形成相当充分的竞争,因此票价应该不会上涨。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航线的票价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补涨。
民航专家杨波预测称,“按此次票价调整规则,大部分航线的最高销售票价将有8%-12%之间的上调。”
据报道,目前航空公司在部分航线上已经开始调整基准价格,比如广州飞北京的基准价格全价票已经由此前的1700元左右上涨了近百元。
烟叶收购价格放开 农产品再无政府定价
除了交通领域,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也颇为引人注意。发改委表示,自2015年度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烟草企业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
此前,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具体分品种、分等级、分地区差别定价。
烟叶收购价格也是我国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这次价格放开后,也标志着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
在新一轮的价格改革中,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多少有些超出预期,其又会对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农水处王胜民介绍,烟叶价格放开后,依然是专卖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烟草公司和烟农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所以放开以后,烟叶价格会制定一个合理的水平。而且烟叶本身的成本在卷烟的销售价格中占比非常小,所以烟叶本身的价格变动,对于卷烟价格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1978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其中,1985年放开了绝大多数农副产品购销价格,1992年放开生猪、猪肉价格,1999年放开棉花收购价格,2004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2015年放开农产品领域最后一个实行政府定价的品种烟叶收购价格。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我国放开农产品价格,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体系。例如,政府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玉米、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对棉花、大豆开展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对生猪建立了缓解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并通过建立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综合措施,防止主要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保护了农民利益。
药价电力天然气等价格改革将陆续推出
对于价格改革,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着“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困局,价格改革也因此被认为是深化改革最困难的一个领域。
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指出要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以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破除垄断;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要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同时要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价格秩序。
李克强当时明确强调:“价格改革不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等于没抓住!这是一项啃硬骨头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
就是在此次会议后,从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价格改革提速。
不过,在发改委此轮公布的价格改革商品和领域中,并未涉及公众普遍关心的水、电、医药等敏感行业。
根据央视网消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这是本轮价格改革推出的第一批项目,陆续会推出第二批、第三批,越往后难度越大,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的改革,包括能源领域、电力天然气等价格的改革。
许昆林强调,这一轮价格改革,就是对现有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把具备竞争放开条件的毫无保留地都放开。
经过30多年价格体制改革,当前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决定。国家发改委表示,去年年底,我国已有95%以上的消费品、97%以上的生产资料实现了市场定价。目前中央定价项目只剩下十大类,水、石油、天然气、电力、医药、电信等领域则包括其中。
“还未完全放开的一些领域要么与民生密切相关,如水、电、医药等领域,要么涉及垄断,牵涉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俊峰说。
“国家采取如此谨慎的态度,主要还是和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相协调的问题,这是价格改革的最大挑战。”王俊峰表示,不过,“总体趋势是要放开的,这是迟早的事。”
王俊峰认为,应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可以先从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的领域开始价格改革,行业内的改革也要先从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方面开始,注重区分居民的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遵从“价格改革要有序”的原则,“成熟一项、推出一项”,逐步审慎推进。